內幕新聞第78號

台灣國臨時政府進入「總統府」檢查開羅宣言

台灣國臨時政府開羅宣言檢查報告

日本於1945年8月15日投降後中華民國立即宣佈,根據開羅宣言台灣是它的,未向台灣人展示該宣言就加以佔領,而台灣人也未要求檢視就讓它進來。今年8月15日下午2點,台灣國臨時政府代表進入「總統府」內檢查開羅宣言,是台灣被佔據58年來的第1次。「總統府」拿不出開羅宣言,證明中華民國對台主權虛構。

此次行動未動員,不用宣傳車、戰車,沒有拒馬也沒有鐵絲網,預定500人來了1,000多,安靜而有秩序地依照計劃進行檢查,根據「總統府機要檔案」中之「開羅宣言」原件(如「附定稿」),做成報告如下:

(1)從整體來看:原稿沒有「開羅」,也沒有「宣言」的字樣或意思。
(2)從標題來看:原稿為Press Communique(意為宣傳用公報),而開羅宣言則是Cairo Declaration,「總統府機要檔案」中之開羅宣言顯然不是開羅宣言。
(3)從內容來看:原稿聲明係general statement不是joint statement,意為各自表述而非共同宣言。
(4)從發佈時地來看:原稿沒有發佈的時間和地點,報載於1943年12月1日在開羅發佈,但當時羅斯福、蔣介石、邱吉爾均不在開羅,亦無簽字,證明「總統府機要檔案」中之宣傳文稿雖有發佈,但非3人所為。
(5)從簽字來看:原稿雖註明各自表述,但羅斯福、邱吉爾仍恐被誤解同意台、澎歸中華民國而不簽字。同一日(1943年12月1日),羅、邱和史達林簽訂三強宣言、三強對伊朗關係宣言,德黑蘭軍事會議結論等,則均強調有簽字。由不簽字可證,兩人不同意台、澎歸中華民國。
(6)從名稱被竄改來看:原稿名稱係宣傳用公報,王寵惠竄改為會議公報後命令陳布雷(陳師孟之祖父)發佈。「外交部」再把會議公報竄改為開羅宣言,宣傳單終變成所有權狀。王寵惠後來竟為司法院長實在諷刺。
(7)從與會者證詞來看:1955年2月1日邱吉爾在英國國會作證說,聲稱台灣、澎湖歸還中華民國的不是開羅宣言,真正的開羅宣言只是共同目的之聲明,否定了開羅宣言決定台灣、澎湖歸還中華民國的說法。
(8)結論:從原稿及與會者證詞知,中華民國為竊據台灣以假開羅宣言、教育學生、欺騙媒體、欺騙社會大眾。

要求

(1) 教科書載明開羅會議、宣言決定台灣歸還中華民國,必須立即改正並公告周知。
(2) 台灣既非中華民國領土,2004年的總統大選是台灣國第1屆,不是中華民國第11屆,必須鄭重宣佈。


圖片說明:(由上到下)
第 1 張:千多人的檢查隊伍從國家圖書館對面廣場向「總統府」出發
第 2 張:一千多人至「總統府」 要求檢查開羅宣言
第 3 張:台灣國十人的代表進入「總統府」內檢查開羅宣言, 但 「總統府」拿不出開羅宣言
, 證明中華民國竊據台灣, 下一步是向它追討主權
第 4 張:開羅會議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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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沈建德,留美企管博士,前中興大學企管系副教授。
   現在自費專職研究台灣主權,及相關的史地、政治、文化、血統等問題。
   Fax:08-753-6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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