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幕新聞第65號

台灣直選中國總統並不表示中華民國竊台已經合法化
否則立陶宛也在蘇聯體制下選公職,如何以法理獨立?

 

  1996年3月23日,台灣人被騙去選中華民國總統
,2000年3月18日更選出高喊「台灣獨立萬萬歲」的
陳水扁。有人以此為根據,強調台灣人已經承認中華
民國統治合法。也有人說,台灣已被中華民國統治超
過半世紀,即使非法也變成合法,黑道政權已經得到
漂白。

  我們知道,立陶宛被蘇聯統治一百多年,為台灣
被中華民國統治時間的3倍有餘,立陶宛人也去投票
選公職,而這些公職選舉,也是依蘇聯的憲法規定進
行,和台灣依中華民國憲法進行選舉類似,可是立陶
宛還不是照樣獨立?立陶宛獨立成功的原因是,他們
的子弟進入體制懂得反體制,而我們的子弟進入體制
之後,卻是融入體制搞名利不搞獨立。希望阿扁不一
樣。

  現在,用台灣人選中華民國總統的事實,證明中
華民國統治合法的人,就是當年鼓勵大家去選中華民
國總統的那批人。當時有人反對台灣人去選中華民國
總統,但是他們騙台灣人說,選了總統台灣就獨立
了,台灣人不可做歷史的缺席者。現在他們卻又反過
來說,台灣人選中華民國總統,證明台灣是中華民國
的,企圖玩弄台灣人民。中華民國統治台灣合法不合
法,是要拿出文件來證明的,即使舉辨公投承認中華
民國統治合法,也必須在聯合國的監督之下進行公投
才有公信力。台灣何時舉辦過這種公投?

  何況,在舉辦這種公投之前,依照聯合國的相關
規定,必須讓台灣人民充分瞭解,中華民國統治台灣
係非法,公投是使非法統治合法化的必要手續。若公
投通過,必被認定,台灣人民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
分。因為,1971年聯合國已經決議中國代表中華民
國。

  不過,若中華民國政府讓台灣人民充分瞭解,中
華民國統治台灣係非法,等於自己宣佈非法統治台
灣。這一來,台灣人立刻就有理由宣佈獨立,不必等
待公投來否定中華民國的統治。中華民國敢這樣做
嗎?阿扁敢這樣做嗎?

 

作者:沈建德,留美企管博士,前中興大學企管系副教授。
   現在自費專職研究台灣主權,及相關的史地、政治、文化、血統等問題。
    Fax:08-753-6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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